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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农场轻工集中区第7、8、11、12幢厂房维修等工程项目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公开招标建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轻工集中区第7、8、11、12幢厂房维修等工程
2、工程地点:新洋农场
3、工期: 2017年4月10日前竣工;工期延期一日竣工扣1%工程款。
4、质量等级要求: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上述项目工程为一个标段
6.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招标内容及规模:轻工集中区第7、8、11、12幢厂房维修;公园湖心岛石亭基础、公园主轴线路石头基础等。造价约5万元(详细内容见工程报价表)
三、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1、22、23日,报名后领取工程报价单。
四、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于2017年3月24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寄、送达到新洋农场工程项目办公室(以投标文件到达签字时间为准)。
五、投标文件内容要求: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报价表(以所发工程量清单为报价表,填好分项价格及总价,并盖单位公章)。投标报价包含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
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下月付至合同价的90%,验收合格后一年付清余款。
七、投标开标: 2017年3月24日15:00于江苏省国营新洋农场机关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开标。
八、评标:最低价评标法。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联系人: 陆佩香 0515-82722513
2017年3月21日
附件:工程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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