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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荣获2017-2018年度“盐城市文明单位”称号

2019-12-17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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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市文明办下发文件获悉,新洋获得2017-2018年度“盐城市文明单位”称号,是今年继获得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之后的又一重要成果,实现了“双创”工作的圆满成功。

  新洋农场有限公司文明创建工作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通过不懈的努力,已连续29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公司党委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同时,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着眼凝聚职工群众、引导职工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不断把文明创建工作引向深入,使文明创建工作与公司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同频共振,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先后被表彰为全国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职工书屋、江苏省书香企业示范点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60多项。

  新洋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持续抓好“四个坚持”,即:坚持建设八大宣传阵地,创建形成常态化;坚持办好四德教育讲堂,精神文明具像化;坚持搭建叁级联动平台,文化活动多样化;坚持夯实双十管理基础,行为准则规范化。全面动员发动,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公司的文明程度,有效地推进了新洋的改革发展。